2017年1月1日 第30650篇《比较法研究》 2016年第5期
保险业适用反垄断法问题研究
内容摘要
保险业是一个专业性较强且受到严格监管的领域,其在适用反垄断法时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但是,不宜采用行业豁免的做法,而是应采取行为豁免的方法,即保险业原则上仍应适用反垄断法,但对于保险业所存在的某些特定的保险经营行为可给予反垄断豁免。应在反垄断执法机构与保险监管机构之间建立起协调机制,以保障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
保险;反垄断;豁免;
结构框架
一、保险业适用反垄断法的制度框架
(一)中国相关法律现状的初步分析
(二)欧美国家的相关制度
(三)比较与思考
二、保险费率监管与反垄断规制
(一)美国保险费率政策的变迁
(二)欧盟的保险费率政策
(三)欧美国家对保险信息交换的反垄断规制
(四)中国的保险费率监管与反垄断规制
三、标准保单条款的制定与反垄断法规制
四、共同保险与反垄断法的规制
五、保险行业监管与反垄断的关系
六、结语
(实习编辑:刘清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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