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德国债法修正反思我国台湾地区“债法”二次修正之必要性[4月25日]
发布日期:2016/4/21      正文字号:
文章标签: 时效  债的履行  比较法
[ 内容 ]

华政民商法论坛之学术报告•第二十二期

从德国债法修正反思我国台湾地区“债法”二次修正之必要性——以债务不履行及时效法为中心

 

主讲人:吴从周,台湾大学法律学院副教授

主持人:吴一鸣,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

时  间:2016年4月25日(周一)13:30-16:00

地  点: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韬奋楼117教室

主  办: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民商法学科

主讲人简介:吴从周,法学博士、台湾大学法律学院副教授;研究领域为法学方法论、民法、民事诉讼法,系台湾地区新一代私法研究的代表性学者;以《概念法学、利益法学与价值法学》、《民事法学与法学方法》(四册)、《法源理论与诉讼经济》、《类推及其事物本质》等著作、译作享誉两岸法学界。

责任编辑:曹美璇 实习编辑:刘清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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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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