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人博在由广西师大出版社“新民说”举办的文化沙龙“中国的法律与社会变迁”上说了这样的一句话:“重读梁书有一种重回青春的感觉,那些在上个世纪80年代的文字如风,吹绿了中国法学。有些篇章即便放在现在,也是美文。”
梁治平先生主要学术兴趣在法律史、比较法律文化和法理学等方面。其研究包含着一种打通中西,超越古今,与现代和传统相交汇,融法社会学、法文化学、法历史学于一炉,致力于一个文明演进的法治之道的追思。其文字的隽永、严谨的慎思与丰盈的想象力之间的平衡当伸手可及,亦清晰可见。本书单对梁老师极具影响力的经典论著进行推荐。
【推荐一】
《寻求自然秩序中的和谐: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研究》

笔者是从这本书开始对梁治平先生的著作有所关注的。梁治平先生在本书中以文化解释的方式,将中国古代法律传统娓娓道来。梁先生认为,法律的理念与实践都是秉有意义的文化符号。法律所揭示的,不仅是特定时空中的生活样态,也是特定人群的心灵世界。而且,正像文化具有不同类型一样,作为特定社会与文化一部分的法律,也具有不同的性格和精神。
梁治平先生开篇讲述中国古代国家形成的特殊路径,以此解释中国古代法若干重要观念的由来。接下来的各章分别讨论古代法律传统的不同方面及其由来。探析制度后面的文化依据和行动的意义。
笔者由此联想到,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是从历史中去寻找法的精神。而梁治平先生是从文化中去探索法的精神。法律文化要研究的是法律和文化的一种相互作用:即用文化来阐明法律,透过法律来审视文化。而要研究中国传统法律文化,首先的困难是,如何认识和把握所谓“文化”?运用怎样的原则对浩如烟海的史料进行甄别取舍?如何从中抽取出中国古代法的精神?读罢此书,相信会有一个很好的答案和满满的收获。
【推荐二】
《法辨:法律文化论集》

《法辨:法律文化论集》是梁治平先生的代表性文集,追随法儒孟德斯鸠,而力图推陈出新,以“用法律去阐明文化,用文化去阐明法律”的原则,开创了比较法律文化研究的先河,奠定了比较法律文化研究的基础,是为法学理论的一部经典之作。本书书名取自作者27岁发表的代表作《法辨》,在收入本书的18篇文章里,13篇刊于《读书》杂志,这些文章曾经以其锐利之思想、清新之文风而引人瞩目,不但令众多外行一窥法理堂奥,得以亲近法律,同时也使法律学子领略了法律写作的另一种样式,耳目为一新。这次再版,是2002年版后的第一次修订版,除了对文字有少量订正,还删去了旧版中的一篇文章,并对书名作了相应调整。
【推荐三】
《法律的文化解释》

汇集有关法律文化的三篇外国学者论文,修订版增补两篇文字,皆看成典范。更重要的是,本书集中了梁治平先生的一些主要观点,是对“用法律去阐明文化,用文化去阐明法律”的一个理论性的总结。且在笔者看来,本书也体现了梁治平先生所追求的对中国传统法律的独特的文化研究的理论构架。这本书给法律的形成作了很好阐释:即法律是文化的一部分,法律的源头是不同的文化,是贴近生活的一部分。
【推荐四】
《法律史的视界》

通过对自古罗马以来的中西方古代法律史和法律传统的细致分析,探讨存在于古代法律制度背后的思想观念和文化传统,并在梳理这些观念和文化的同时,反思中国传统的法律制度和法律思想。
【推荐五】
《法律何为》

随着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日益凸显的法治问题不可避免地为民众持续热议,被学界高度关注。究竟该以何种心态和眼光看待中国的法治问题,进而提出切实可行的促进之道?
《法律何为》收录了20多篇文章,以“法治”为主线,从法律文化的视角观察法律对社会生活诸多领域的渗透及其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作用。对中国社会转型期间出现的种种法律现象及制度问题展开多方面考察与研究。梁治平先生提出了很深刻的反思,比如,真正有意义的问题并不是中国有没有法律,而是名之为法律的那套规则、程序、制度和实践,在现实中如何呈现并且发挥作用。
本卷书探讨的核心问题就是:在今天的中国社会和中国人的经验里,法律何为;在中国法治化建设的进程中,法律人何为?
【推荐六】
《清代习惯法:社会与国家》

《清代习惯法:社会与国家》是梁先生关于中国文化与现代化研究课题结束之后的扩展之作。形为论古,实则喻今。法律可以是由本土自然发生的,也可以是外来构建的。但是任何一种方式的有效性都有一定局限。
《清代习惯法》由法律社会学立场出发,依据清代官府档案,民间契约和民国初期的司法调查等一手材料,在前人已有研究的基础上,对清代习惯法进行了较为系统的探究。其讨论的范围,涉及清代习惯法的渊源、背景、流变直至习惯法的性质、形态、功用,以及习惯法与国家法的关系和习惯法研究在社会理论上的意义等。
中国人很喜欢讲文化。一百年来,中国社会经历了那么多转折和改变,大起大落,大喜大悲,文化这个议题却经久不衰。梁治平先生采取这种独特的视角来看待中国法律、历史、社会的发展流变。“通过法律解释文化,通过文化理解法律”的“梁氏风格”,给我们提供了分析问题更加开阔的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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